人生最倒霉的不是你穿越百年变成英国街头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而是你明知道那艘船叫泰坦尼克还得硬是往上冲。这是为了一条毛毯而走上拯救主角,最后却跟男配二相杀相爱的不归路的故事。
第一章:世界之王
1912年4月10日,英国,南安普顿。
十点四十二分。
我站在这里,泰坦尼克号起航的码头。
四月份的英国处于初春的季节,阳光还带着冬末的阴寒,这种没有人情味的温度足以让我冷到发抖。
我将自己那头白种人特有的波浪形金色大卷发,给使劲塞到一顶黑色的男士圆顶毡帽里。这是我从酒吧里跟一个来自美国的移民者拼酒拼回来的,那家伙一家都是移民者,十九世纪欧洲的大移民潮有三分之二的人出口到美国,他们在美洲大陆抢掠够后又会回到英国,也许是回来看看怀念一下自己的故乡,或者来带走自己在这里的亲戚好友。
在这几十年到发生战争为止,都会不断有移民从腐朽的欧洲统治阶级国家里涌出,一窝蜂挤到航向美洲大陆的邮轮统舱里,只是为了看到美国的自由女神像。
天知道自由女神像到底代表着什么自由的意义,我只知道一定不会有人从美国给我寄来购买哪怕是半张下等舱的票钱,可是我却要在一九一二年的南安普顿港发傻一样地站着,只是为了来寻找一个我几乎不可能找得到的男人。
或者说他还不足以到称呼男人的年纪,男孩?二十岁,尤带稚气又青春飞扬的年龄。
男性的深棕色外衣对我来说还是太大太不合身,这是我从一个死在大桥下的流浪汉身上扒出来的。陈旧的外衣看不出是什么材料,一股廉价货的味道扑面而来,当时我孤独地蹲在陌生的海边,一边洗外套一边望着远方的雾霭发呆,也许这只是一个过于漫长的时空之梦。
有一天,或者是下一秒你就可以睁开眼睛醒过来,然后我还是生活在你该在的时间里。
这趟不着调的时空穷游之旅快要五个月,在这个面积才二十四万平方公里,却曾经日不落过的国家里,以流浪汉的身份到处乱跑。
在我还没飞机失事前,刚好从英国伦敦旅游完准备回国,对于英国的了解仅仅限于伦敦的路很多,路边的酒吧很多,英国的水很多。还有英国的全称长,很考验普通人的记忆力。